1 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標識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和交付。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全過程中所產生的不合格品。
3 職責
3.1 技質部(科)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 供銷部(科)負責采購產品的不合格的隔離、處置。
3.3 各車間負責職責范圍的不合格品的隔離和處置。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的分類
a. 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主要功能、性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b. 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產品的質量的不合格。
4.2 采購產品的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理
4.2.1 對進貨的不合格品,由檢驗員在物料上貼“不合格”標簽,供銷部(科)原料庫進行隔離存放。
4.2.2 供銷部(科)根據《采購產品送驗單》上的不合格結論,及時與供方聯系進行處置:
a. 拒收、降級;
b. 定為返工的,由供銷部(科)與供方協商進行,返工后仍需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才予入庫。
4.3 工序或最終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置。
4.3.1 對塑料紗管和波紋管產品自檢、復檢或檢驗工序專檢發現的因偶然發生的或由于工藝條件的偶然變化所造成的一般不合格,由檢驗員直接評審、標識、隔離,并通知責任人處理。
4.3.2 精紡毛紗產品在上機或過程檢驗中發現的由于設備、原料、環境等方面的影響造成一般不合格,由試驗員進行重新檢驗,或調整參數,合格后轉序,必要時對以前試驗結果進行追蹤,所有經重新檢驗的都必須作好記錄。
4.3.3 對數量較大或產品最終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產品批,經標識后,由檢驗員填寫《不合格品處置單》中的“不合格陳述”欄內,報技質部(科);技質部(科)組織生產部(科)、車間等有關部門參加評審,確定責任部門(人)進行處置,并執行《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a. 報廢處置的不合格品,經生產技術副總批準后,由生產車間直接處理;
b. 返工處置的不合格品,經返工后重新檢驗,合格后經標識轉序;
c. 工序產品不得作讓步接收;
d. 最終產品雖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顧客使用時,才能辦理讓步接收,有規定時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4.4 交付或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
已交付或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視為嚴重不合格,除按4.3.3有關規定執行外,技質部(科)應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供銷部(科)應及時與顧客協商處理的辦法,以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5 相關文件
5.1 QS/ZSY20803-2003《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5.2 QS/ZSY20806-2003《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3 QS/ZSY30705-01-2001《產品標識方法》
6 質量記錄
6.1 QS/ZSY40804-01“不合格品處置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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