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質量誠信制度建設,及時發現和解決質量問題,提高產品質量和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分析會議,對半年來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下一步的整改計劃。
2、公司質量分析會,每季召開一次,在下季度第一個月的20日前召開。由總工程師主持,有關科室、分廠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參加。技質部負責會議的準備,組織下發會議紀要和執行中的檢查和協調工作。
3、公司質量領導小組和班組每月10日前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應運用排列圖,因果圖和對策表等數理統計法對本部門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4、公司質量領導小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質量誠信管理委員會考核,車間各班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質量領導小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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