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粵產摩托車出口市場過于集中的隱憂開始浮現
本報訊記者姚志德、通訊員李志軍、封萌芳報道:今年3月1日
,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生效,短短三個多月,摩托車出口行業血拼價格的習慣性做法被徹底遏制。記者從黃埔海關獲悉,《通知》實施后的3個月(今年3-5月),廣東省摩托車出口62.4萬輛,價值2.6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分 別增長38.6%和70.4%;出口均價為423美元/臺,上漲79美元/臺,增幅達22.9%,呈現量增價揚的良好態勢。
據悉,這記遏制低價競爭、規范出口秩序的“鐵拳”打出后,今年3-5月,廣東國有企業出口量大幅增長1.4倍,遠高于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增長率。海關分析人士稱,由于《通知》規定,摩托車整車生產商上一年摩托車整車出口額不少于50萬美元或國內市場銷售數量不少于3萬輛,方能取得出口摩托車資格,摩托車出口開始進入“大魚吃小魚”的規模制勝時代,這在遏制低價競爭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不過新規定實施后,廣東省摩托車大量出口的局面并未改變。業內人士表示,主要原因是廣東省摩托車生產及出口企業已頗具規模,且相對集中,《通知》對大部分企業出口幾乎沒有影響。此外,廣東部分城市限制使用摩托車,迫使企業不得不尋求海外生存之道。
出口秩序轉好的同時,粵產摩托車出口也面臨新的隱憂,其中一條就是出口目的地過于集中,帶來新的經營風險。據悉,今年廣東摩托車對
土耳其
海關表示,對新興市場出口增速過快,很容易引起進口國抵制。有關部門應調整相關政策,優化出口市場結構;企業則應該放寬產品結構,多開發農村市場,以此擴大生存空間。